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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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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文书范本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17884
  • 作      者: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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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了方便读者进一步了解现行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文书范本(注解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核心,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收录与其相关的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并予以精要解答,以便于广大读者充分利用法律文书实现自身合法权益。本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释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案例解读本》将组成完整的法律法规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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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条文注解
    本条是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依照本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如建筑物、农作物、森林、草原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主要是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等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以及相邻不动产之间因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发生争议而引起的诉讼等。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勘验现场、调查收集证据,也便于裁判生效后的执行工作。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两类:一是在港口进行货物装卸、驳运、保管等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二是船舶在港口作业中,由于违章操作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因此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港口作业纠纷属于海事海商案件,应由该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继承人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发生纠纷诉诸法院的诉讼,称为继承遗产诉讼。继承遗产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是一致的,则该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二者不一致的,则这两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任选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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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依据
第二条 立法目的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空间效力
第五条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六条 独立审判原则
第七条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八条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九条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第十条 审判制度
第十一条 各民族平等使用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二条 辩论原则
第十三条 处分原则
第十四条 检察监督原则
第十五条 支持起诉原则
第十六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七条 地方变通或补充规定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一般地域管辖
第二十三条 例外规定
第二十四条 特殊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 协议管辖
第二十六条 保险纠纷管辖
第二十七条 票据纠纷管辖
第二十八条 运输纠纷管辖
第二十九条 侵权行为管辖
第三十条 交通事故管辖
第三十一条 海损事故管辖
第三十二条 海难救助管辖
第三十三条 共同海损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专属管辖
第三十五条 选择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十六条 移送管辖
第三十七条 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 管辖权异议
[文书范本01]管辖权异议书
[文书范本02]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用)
[文书范本03]民事裁定书(对有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用)

……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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