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被漠视的诉讼权利
非法取证:无辜者不能承受之重
莫让辩护权徒有虚名
“证据之王”的是与非
取证,应把眼光放宽些
“口供情结”当休矣!
申请重新鉴定权屡遭漠视的背后
生杀予夺,岂可不慎!
办案者的大意,无辜者的灾难
让依法办案理念在头脑中扎根
二、疑罪不敢从无
超期羁押的苦与痛
根绝超期羁押,我们义不容辞
存疑不起诉:该出手时应出手
将错就错还是勇于纠错
警惕降格处理、重罪轻判
无限制发回重审应当叫停
三、让权力服从于权利
协调办案怎可乱来?
协调办案也要靠证据说话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滥用抗诉权是一种“恶”
破除法外之权
别让权力在权利面前变成洪水猛兽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之基
四、审查证据是艺术更是责任
辨认结论莫轻信
先人为主是正确定案的障碍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走出办理强奸案的误区
“一对一”证据。司法人员信哪个?
真实性是证据被采信的前提
正确运用辨认这把“双刃剑”
在“配合”与“制约”之间
该给刑事证据立个法了!
认证,法官责无旁贷
五、让错案在证明标准的门槛前止步
用充分的证据还原案件真相
只有被告人口供绝不可定案!
二审和再审应成为纠正错案的关卡
“人事同一”:刑事诉讼证明的最终目标
构建科学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六、法律应是一种信仰
莫把法律当儿戏
价值千金之法不含分文之情
片面追求“从重从快”的反思
办铁案,需要“铁”的证据
从“限期破案”到“准确破案”
不要再让破案指标逼出冤假错案
使法律内化为一种信仰
七、我们应当如何迎接科学证据时代的到来?
司法鉴定能还你清白么?
正确看待鉴定结论的证明价值
正视血型鉴定的局限性
提高物证意识刻不容缓
完善司法鉴定制度,迎接科学证据时代到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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