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l967年2月生于中国山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先后在该校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和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1995年7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从事刑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l997年7月正式在北京大学工作,先后任法学副教授(1997年)、教授(2000年至今),2001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学术兴趣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司法制度和程序法理学。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独立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其中代表作有:
《刑事审判原理论》(1997,2003);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2000,2005);
《看得见的正义》(2000);
《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2003,2008);
《程序性制裁理论》(2004,2010);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2008);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2008,2010);
《论法学研究方法》(2009);
《比较刑事诉讼法》(2010);
《程序正义理论》(2010);
《量刑程序中的理论问题》(2011)。
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在程序正义、程序性制裁、刑事诉讼构造、强制措施、司法制度、审判模式、量刑程序、合作性司法、法学方法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上,有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其论文和专著的学术引证数在诉讼法学界名列前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近十年来,获得多项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其中较为重要的有:2004年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0年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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