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潮编著的《乡村法案:1940年代太行地区政府断案63例》是那个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特有的司法记录。在这批案卷中,既有夫妻请求离婚和恢复关系等婚姻纠纷,也有百姓耕地出租、出典、买卖、分配等土地纠纷;既有债务、牲畜、偷窃等财产争执,也有收养、过继等子女抚养纠葛。这些案件记录了烽火年代的革命历史,反映了20世纪40年代冀南地区乡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见证了战争时期法律制度的沿革,折射了当时农村独特的法制文化和民风民俗。
抗日战争时期,涉县是晋冀鲁豫根据地的首府县,是华北抗战的战略要地。解放战争时期,以涉县为中心的冀南地区是晋冀鲁豫军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白潮编著的《乡村法案:1940年代太行地区政府断案63例》所选案件都发生在涉县及其周边地区。这些案件反映了20世纪40年代冀南地区乡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面貌,见证了战争时期法律制度的沿革,折射了当时农村独特的法制文化和民风民俗。
序言
第一章 婚姻大事
1941年刘欧诉王秉公与军人妻子结婚案
1942年张赵氏诉江庚玉婚姻纠纷案
1942年韩珍诉解殿元请求离婚案
1942年任桂英诉张敬元请求离婚案
1942年侯来义诉杨小娥私自改嫁案
1942年杨玲娥诉程怀顺因吸毒请求离婚案
1942年黄舂景诉秦双成因失踪请求离婚案
1943年屈鸟嘴诉杨怀玉请求复婚案
1943年陈苏英诉王年的离婚纠纷案
1944年王德纯诉贺慧请求确认离婚案
1945年潘闺女诉刘其生解除婚约案
1946年赵顺心诉刘振廷请求离婚案
1946年刘怀亭诉申狗非法结婚案
1947年郝佩兰诉李梅溪因参军不归请求离婚案
1947年郝金兰诉张中堂要求离婚案
1947年刘文兰诉王花亭因失踪请求离婚案
1948年刘金换诉张兰芳因年龄相差太大请求离婚案
1948年张东娥诉任八的因夫妻生活不和谐请求离婚案
1948年王伶俐诉郭兴顺请求离婚案
1948年房林江诉赵保廷归还妻子案
1948年聂兴顺诉张廷的因参军不归请求离婚案
1948年李翠兰诉冯子敬因年龄差距大请求离婚案
1948年赵性善诉刘云地请求复婚案
1948年樊水鱼诉程羊顺请求离婚案
1948年杨松江诉王贵花请求复婚案
第二章 土地纠纷
1941年王同方诉任多滋赎地纠葛案
1941年张李氏诉李业成赎回房地纠葛案
1941年王江氏诉杨小寿买卖土地案
1941年张纯的诉李有昌回赎土地案
1941年王德顺诉王国成赎回土地案
1941年李氏诉李书元霸占土地案
1944年张玉旺诉赵兰桂卖地反悔案
1944年程喜林诉程小赖继承土地案
1944年岳守方诉申金生赎回土地案
1944年崔六成诉崔仁红霸占土地案
1944年赵翠明诉赵中明母亲土地继承案
1944年杨舂果诉杨补元出卖土地案
1944年冯殿英诉王如山抢夺土地案
1944年李中央诉李天顺盗卖土地案
1944年李栋诉李清旺买卖土地案
1944年李清太诉李如意农村道路纠纷案
1945年王巨生诉王志秀继承土地纠纷案
1945年张戊辰诉庞和生租种土地案
1945年王立柱诉王三太土地租佃纠纷案
1946年赵运成诉赵广运以米赎地案
第三章 百姓财物
1941年申贵礼诉申学亮私卖公树案
1942年1月郝守田诉程书贵买羊不付钱案
1943年王树榛诉杨起元半喂牛纠纷案
1943年段元年诉白菊追还钱款案
1943年张玉诉张玉书借款纠葛案
1943年张成群诉江昌廷讨要工钱案
1943年王全禄诉刘老玉追讨存粮案
1943年冯贵华诉樊平顺碾子纠纷案
1944年郝银和偷盗抗战公粮案
1945年王庆德诉郝荫溪瞒卖缝衣机器案
1945年李元贞诉李天元变卖家产案
1945年张守义认驴不还纠纷案
1946年武知俭诉王金元死驴纠纷案
第四章 子女抚养
1942年姚建业诉何考才要求归还继女案
1943年杨林贵诉杨金喜讨要养子案
1948年赵景诉李振华卖子反悔案
1948年张长亭诉高端贵争夺子女案
1948年韩洪诉孟修德争夺子女案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