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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26930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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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解与配套(第2版)》特点:
    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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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改决定对本条进行了修正。它是在对《民事诉讼法》原第178条进行修改的基础上,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及申请再审管辖、效力。2007年10月28日立法机关作出的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非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全面改革,而是基于社会公众对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迫切要求,以及中央司法改革的倡导,以解决当事人“申诉难”现象,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为目的,对《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行使等相关程序进行修订,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实现。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本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这是《民事诉讼法》原第178条规定的内容,是立法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规定。它包括三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享有申请再审权的主体为案件当事人,即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者民事权益受到侵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法律目前尚未赋予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二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条虽然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有权申请再审,但并非所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都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判决通常是指通过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作出裁判的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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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第二条【立法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如何理解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种方式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空间效力】
2.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规定适用是否有特殊情况
第五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六条【独立审判原则】:
3.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是否意味着人民法院不受任何干涉
第七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八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4.民事诉讼中原被告的诉讼权利是否相同
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
第十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二条【辩论原则】
5.辩论原则的应用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十三条【处分原则】
6.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的表现有哪些
第十四条【检察监督原则】
第十五条【支持起诉原则】
第十六条【人民调解】
7.调解结果是什么性质
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基层法院管辖】
8.如何理解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八类案件
第十九条【中级法院管辖】
9.重大涉外案件的标准是什么
10.如何认定案件具有“重大影响
11.以列举方式规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2.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章 证据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章 调解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和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 财产保全
第二十七章 仲裁
第二十八章 司法协助
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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