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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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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302114
  • 作      者:
    贺志军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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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贺志军,1977年7月生于湖南娄底,法学博士。现任湖南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法律英语翻译。
    著有《多维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研究》(与莫洪宪合著);参著《国际公约与我国刑法若干问题研究》等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各1项。获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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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著作权刑法所保护的不仅是单个著作权,更是以著作权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整个版权产业。《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研究》遵循“问题性思考”进路,从“价值——规范——事实”三个维度入手,将规范研究同时上升到价值研究和下降到事实研究层面;并发现著作权刑法保护面临正当性挑战、国际义务挑战、技术挑战和司法挑战;对此予以深度展开,以期为完善相关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应对策略。研究方法上,《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研究》对我国52个著作权刑事判决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运用第一手资料进行全方位、真正意义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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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充分授权”即其依授权协议有再许可权,这与许可类型有关:在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种常见的版权许可类型中,普通许可中的授权人就不能成为同意主体。著作权中的许可也许有多重,如双重许可、三重许可等,涉及作品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不同权利的不同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合理的著作权许可机制,既可以减少盗版等著作权侵权现象,又可防止著作权滥用现象。
    有些“未经同意隋形属于盗版排除事由。例如,在各国著作权法中大致有三种:一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这是著作权法对权利的限制制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而使用;二是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而使用;三是对作品的强制许可使用,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关于强制许可的规定和国内法律,颁发强制许可证授权许可使用作品。由于在这些情形下,是依照法律规定而复制的,显然要排除在构成盗版中“未经同意”的范围之外。
    由于协定将“未经同意”作为“盗版”构成条件之一,结合前面对注释14中文译本中修改的论述(将“及”宜改为“并且”等),就可以说协定已经排除了“平行进口”构成盗版的可能性,因为平行进口中的复制在生产国并不是未授权的,只是在进口国构成对著作权或邻接权的侵犯而已。因此,关于平行进口犯罪化的任何争议都不是协定义务意义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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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选题背景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框架
第一章 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制度变迁与主要挑战
第一节 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制度变迁与制度逻辑
一、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制度变迁
二、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制度逻辑
第二节 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主要挑战
一、正当性挑战: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正当性问题
二、国际义务挑战:我国著作权刑法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问题
三、技术挑战:我国著作权刑法在数字网络技术下的完善问题
四、司法挑战:我国著作权刑法适用的实效问题

第二章 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正当性
第一节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目的正当性
一、著作权保护正当性的法理之维
二、著作权保护正当性的经济之维
三、著作权成为我国刑法法益
第二节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手段正当性
一、著作权刑法在制裁体系中的特征与地位
二、著作权刑法的正当运用
三、我国著作权保护中“违法——犯罪”二元主义模式
第三节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社会道德支撑
一、著作权刑法缺乏社会道德支撑的原因及对策
二、著作权刑事立法的道德依据
三、著作权保护的道德正当性之促进与证成

第三章 我国著作权刑法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检验
第一节 我国履行TRIPS协定刑事义务概说
一、TRIPS协定刑事条款形成特点
二、我国履行TRIPS协定刑事义务总体策略
第二节 TRIPS协定中“盗版”与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要件
一、TRIPS协定中“盗版”的含义
二、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要件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
三、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扩张趋势与我国的应对
第三节 TRPS协定中“商业规模”与我国著作权刑事门槛要件
一、TRIPS协定中“商业规模”的含义
二、我国著作权刑事门槛的根据与数量标准
三、我国著作权刑事门槛要件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
第四节 TRIPS协定中“蓄意”与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主观要件
一、TRIPS协定“蓄意”的含义
二、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故意要件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
三、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
第五节 TRIPS协定中“可使用的救济”与侵犯著作权犯罪刑罚规定
一、TRIPS协定中“可使用的救济”的含义
二、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刑罚规定与TRIPS协定的符合性

第四章 我国著作权刑法在数字网络技术下的有限扩张
第一节 数字网络技术下著作权刑法基本走向
一、条约应对:数字网络技术下的“因特网条约”
二、我国调整:数字网络技术下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
三、基本走向:数字网络技术下我国著作权刑法有限扩张
第二节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刑法保护
一、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及对相关刑事司法解释之反思
二、网络服务商刑事责任
三、点对点传输(P2P)行为的刑法规制
第三节 我国技术措施及权利管理信息刑法保护
一、境外技术措施刑法立法与司法考察
二、我国技术措施刑法保护合理性
三、我国规避技术措施行为类型
四、我国破坏权利管理信息行为刑法规制

第五章 我国著作权刑法适用的实效
第一节 我国著作权刑法适用的实证分析
一、实证分析说明
二、研究样本中刑法适用特点总体分析
三、研究样本中“复制发行”的刑法适用模式
四、研究样本中特定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法适用模式
第二节 我国著作权刑法的罪名适用
一、罪名适用迷思:《非法出版物解释》第11条和第15条之惑
二、“侵犯著作权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关系
三、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关系
第三节 我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罚必定性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刑罚必定性的意义与影响因素
二、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行政移送问题
三、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司法体系有效运作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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