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前沿问题
第一章 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第一节 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概述
一、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概念
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特点
(一)“对人执行”
(二)工具价值
(三)指引功能
第二节 域外执行威慑机制的借鉴
第三节 我国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实践
一、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建立背景
二、我国各级法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实践
三、对实践的思索
第四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能动式”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探索
一、限制逃避执行者的行为空间
(一)限制出境
(二)限制高消费
二、减损逃避执行者的社会评价
三、加重拒不履行义务法律责任
(一)司法拘留
(二)追究拒执犯罪
四、努力形成多方联动配合格局
第二章 社会化协助执行机制
第一节 社会化协助执行的必然性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性
二、社会失信惩处机制有赖合力
三、执行权正常运行离不开行政协作
第二节 域外社会化协助执行的实践
第三节 我国社会化协助执行的实践及面临的障碍
一、我国的实践
二、社会化协助执行机制面对的主要障碍
(一)行政权与法院执行权未形成良性互动
(二)司法公信和权威有待增强
(三)协助执行的质量有待提高
第四节 完善我国社会化协助执行机制的思路
一、充分依靠党委的领导
二、加强立法,从法律上保证执行权威
三、实现财产登记和流转信息资源共享
四、建立社会信用登记公示制度
五、着眼于协助执行的社会效果和长远效应
第五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社会化协助执行实践
一、一个圆心:社会化协助执行指挥平台
二、三环涟漪:司法协助、基层协助及职能协助
(一)司法协助
(二)基层协助
(三)职能协助
第三章 执行权配置与流程管理
第一节 对执行权性质的认识
第二节 执行权配置的三个层次以及与流程管理关系
一、宏观层次
(一)一元制
(二)二元制
二、中观层次
(一)执行实施权
(二)执行裁决权
三、微观层次
第三节 完善执行权配置和执行流程管理的设想
一、分解执行权,实现权力的合理制衡
二、建立多层权力架构,实行高位权力对低位权力的管理与监督
三、充分发挥执行组功能,激活执行机制
第四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优配执权、优化流程的“双优”实践
一、三个发展阶段
(一)初步探索阶段
(二)落实构建阶段
(三)推进深化阶段
二、“执行突击队”——快速反应执行机制
三、“执恢备”——恢复执行流程管理
四、“分段执行”——案件分段流程管理
五、规范执行流程的其他探索
第四章 执行救济
第一节 执行异议与复议
一、我国当前制度概述
二、我国现行制度的缺陷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应对探索
(一)执行复议的启动
(二)执行复议的审查
(三)复议审查期间的执行
(四)恶意执行复议防范措施
第二节 执行听证
第三节 执行救助
第五章 执行举措创新
第一节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执行
一、实践中几种常见做法
二、上海浦东实行“现实主义”执行进路的条件
(一)金融危机形势与金融产业定位
(二)金融案件立、审、执一体化
(三)以外来人口为被执行人的房贷案件多发
(四)有还贷能力而拒不履行现象增多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实践
(一)在执行中树立“平衡保护”之理念
(二)严格限定适用“置换执行”的适用场合
(三)寻求和解协商与强制变现的平衡点
(四)明确强制执行措施启动标准
第二节 金融案件的执行
一、金融案件执行中面临的障碍
(一)特殊财产难变现
(二)社会维稳成本较高
(三)防控风险的理念和机制不全
(四)社会配套机制未跟上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拍促偿”和“抵贷返租”执行措施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展金融专项执行和相关研讨
第三节 强制管理的困惑与突破
一、强制管理的特点
二、国外强制管理立法实践
三、我国构建强制管理执行机制的设想
(一)建立规范合理的实施程序
(二)严格适用的实体条件
第四节 悬赏执行
第二编 理论探讨
一、从司法“末端”处看危机中的金融纠纷——涉金融执行案件调查分析
二、婚姻关系中债务的认定和财产的执行——兼论引入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
三、协助执行网络电子信息化建设构想——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视角
四、强制执行法与实体法和诉讼法的关系——兼论强制执行制度的独立性
五、执行中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审查
六、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民事执行参与分配制度
七、强制管理制度之于不动产执行困惑与突破——兼论债权实现与被执行人生存权之平衡
八、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存在问题及对策
九、“套贷”民事案件的执行风险及应对
十、完善唯一住房执行机制之第三维进路——兼论执行维权机制设计
第三编 执行艺术
一、探索科学工作方法提升执行办案效果
二、执行工作讲究“威、细、度、博”
三、“分、钻、韧、转”执行方法
四、采取“疏、借、调、言、形”五字法化解矛盾激化案件
五、办理简易案件坚持“稳、准、力”原则
六、刚柔并济执行法
七、“三心二意”的执行思路
第四编 经典案例
一、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申请执行上海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纠纷案——谁承担诉讼费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
二、上海市某区城建局申请执行沈某行政非讼纠纷案——违章搭建的被执行主体变更后如何执行
三、卢某申请执行程某某返还“吴冠中”油画纠纷案——标的物为特定文艺作品的案件如何执行
四、蔡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借贷纠纷案——房屋使用价值也可转化为执行对象
五、孟某某申请执行言某某借贷纠纷案——离婚不影响原共同债务的承担
六、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案——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起执行异议的处理及认定
七、上海某建材有限公司申请代位执行核工业某建设工程总公司案——执行第三人恶意行使异议权的代位执行
八、金某某中请执行上海某钢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自行订立的执行和解协议部分无效的认定和处理
九、某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十、上海市浦东新区某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唐某某、叶某等土地承包纠纷案——强迁执行中对现场养殖物的处理
十一、上海某房地产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被处司法罚款案——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责任的承担(之一)
十二、株洲市某商业银行支行拒不履行协助_义务被处司法罚款案——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责任的承担(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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