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河南南阳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出版个人专著和论文集《犯罪主体论》(1989)、《刑法研究系列》(五卷本,1996-1997)、《刑法总则问题研究》(2004)、《死刑改革探索》(2006)、《犯罪未遂形态研究》(第二版,2008)等21部;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1996)、《当代刑法理论探索》(四卷本,2003)、《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六卷本,2004)、《中国刑法典型案例研究》(五卷本,2008)等专业著作200余部;主编刑法教材30余部。在国内外报刊上发表论文400余篇。主持国内外科研项目30余项。论著和个人曾40余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院校级奖励。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中国区际刑法、国际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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