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道权衡理性刑事政策研究必须注重运用中道权衡的理性研究方法。
强调价值权衡的理性研究方法,首先在公共政策学中得到了比较普遍的认同。笔者最近阅读了美国政策学者德博拉·斯通的一本专著,书名叫《政策悖论:政治决策中的艺术(修订版)》,书中提出一些观点很有启发性:应该将公共政策分析与公共政策决策两者区分开来加以论述,因为政治家通常需要政策目标与政治目标两个目标;公共政策基本范畴,比如平等、效率、自由,乃至各种权衡尺度,这些基本范畴本身就可能是充满悖论的,而这些悖论常常要通过冲突的政治过程来予以消除;作者认定,有理由说明世界需要“政策悖论”。再如,美国学者弗兰克·费希尔的专著《公共政策评估》,专门针对公共政策评估问题展开论述,其中阐述了“将事实与价值结合起来进行评估的多重方法论框架结构,具有经典价值,这些学者都强调了价值权衡在公共政策学研究中的极端重要性,值得重视。
刑事政策是一个显性关涉政治学问题、价值学问题、人文学问题的综合性学术问题,不但应注意运用实证分析、系统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还必须时刻牢记进行中道的价值权衡的理性研究方法。我们知道,刑事政策作为公共政策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公共政策这个复杂巨系统之下的一个子系统(系统相对性原理还承认子系统之下还有更低层次的子系统,而相对于更低层次的子系统而言,上一级子系统本身也可以成为相对的复杂巨系统),其价值系统包括秩序、自由、效率、公正等多元。应当说,顾此失彼式的研究立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尤其在价值权衡中往往存在一些片面强调某种或者某几种价值而忽视另外的同样重要的价值的立场,由此得出的结论通常也比较片面而有失公道。可以认为,发现或者承认刑事政策价值内容之秩序、自由、效率、公正等本身并不十分重要,因为现代人文科学几乎没有否认该四项基本价值存在的现象,这已经是一个共识性见解而无需言说;而该四项基本价值之间的价值关联、价值冲突、价值整合等一系列关涉价值权衡理性的问题才是最为根本的问题,当然也是刑事政策研究必须时刻面对并明确回答的根本问题。对这个根本问题的回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方法立场的问题。刑事政策研究必须始终关注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及其相互之间客观存在的价值关联、价值冲突、价值整合,以确保研究本身的系统性、科学性、合理性。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