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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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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用资料手册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03650
  • 作      者:
    张咪编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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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用资料手册(第2版)》在第1版基础上,根据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使用的相关表格,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包含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理论依据和实务操作程序,对从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各类人员而言,是一本非常便捷实用的资料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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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4.判断主体
  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时,应当基于涉案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
  不同种类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作为某种类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应当具备下列特点:
  (1)对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相同种类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例如,对于汽车,其一般消费者应当对市场上销售的汽车以及诸如大众媒体中常见的汽车广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等有所了解。
  常用设计手法包括设计的转用、拼合、替换等类型。
  (2)对外观设计产品之间在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上的区别具有一定的分辨力,但不会注意到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色彩的微小变化。
  5.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不属于现有设计,是指在现有设计中,既没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外观设计,也没有与涉案专利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告的同样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其中,同样的外观设计是指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实质相同。
  判断对比设计是否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时,应当以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全部内容为判断依据。与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时,判断对比设计中是否包含有与涉案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例如,涉案专利请求保护色彩,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为带有色彩的外观设计,即使对比设计未请求保护色彩,也可以将对比设计中包含有该色彩要素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又如,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含有使用状态参考图,即使该使用状态参考图中包含有不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也可以将其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判断是否为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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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
导读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三、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
(2009年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53号)
四、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月9日公布,自2010年2月工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9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
(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則)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六、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
(2010年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54号)
第二部分 《专利审查指南2010》(节选)
导读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三章 )
二、复审与无效请求的审查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
三、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公告、局令、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释
导读
一、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
(2003年5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29号)
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
(2007年8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45号)
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节选)
(2006年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1号令)
四、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2月4日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5号)
五、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0日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2号)
六、关于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规定
(1986年2月1日中国专利局文件国专发法字〔1986〕第13号)
七、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5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1号)
八、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
(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7号)
九、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
(1999年12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10号)
十、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2010年1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58号)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2001年6月7日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1〕20号)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工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自
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1〕21号)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
第四部分 常用的标准表格及填表注意事项
第五部分 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 电子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第七部分 专利代办处
第八部分 关于专利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
第九部分 国际条约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
第十部分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与专利权质押合同
第十部分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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