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描述正是本书考察版权与表达自由之关系的现实背景,同时也就赋予本书之研究以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面对版权扩张,从法理与实践等方面,找准版权的位置,恰当处理涉及版权的法律冲突,这正是当前国际与国内法学界共同的关注和需要。
关于其研究价值,首先,本选题将通过法理学以及宪法学的考察,准确把握表达自由与版权保护各自的制度功能,合理确定二者在人类权利谱系与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
然后,在传播媒介数字网络化、文化与学术多元化、信息商品化以及版权保护全球化、标准化的背景下,从保障表达与信息自由的高度,评析并整理相关的版权规则,为健全版权立法提出建议,从而达到在保护版权的同时切实保障公民之表达自由、信息获取及其他文化权利的实践目的。
在我国,随着网络、传媒的发展以及大众文化与学术科研的繁荣,尤其是,随着版权意识与表达自由观念的日益强化,二者之间的关系正在或必将引起人们的关注。比如,近几年,借助于数字网络技术而不断活跃的“恶搞”现象,就引发了此种思考。但是,多数人并未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或其存在的可能性);甚至有不少学者在根本上否认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之间会产生冲突或其他相互影响。在此情况下,笔者认为,本书对于我国版权法治之理论建设与实践,应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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