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排他性权利,属于私权范畴。表达自由,则是以一定方式自由地对外表达、传播思想观点的权利,与人身密不可分的、有自然属性的权利,是宪法基本权利、基本人权。长期以来,知识产权学者研究版权保护,宪法和人权学者关注表达自由,两者缺乏交集,也缺乏沟通、交流、对话。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使用,使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显得更加突出,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做深入的研究和界定。
《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法理、制度与司法》分别从法哲学、制度演进和司法比较三个层面,分别探讨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之间关系的应然、法定和实然状态,进而分析版权保护与表达自由关系,并结合国际的趋势,探究了我国应有的选择。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