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近代,转型中的中国在尚未来得及寻觅到一条属于自己的版权保护之途时,遭遇了列强所携版权法的冲击,无可奈何地陷入一种尴尬的双重二难困境。在此困境下,近代中国选择了“立”为主导,兼有“不立”的著作权立法路径。
通过对近代中国著作权立法的二难困境及其选择的研究,《近代中国著作权立法的困境与抉择》的结论是-在中国著作权立法近代化过程中,中国与西方、制度与观念的冲突、并存以及相互作用是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因此,面对历史和现实,最好的选择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圆通和包容的文化传统,超越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语境,探讨两者的并存和互动,允许矛盾和非逻辑的存在,从实际出发寻找出路。中国近代如此,当代的中国也未必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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