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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民法基本原则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21980
  • 作      者:
    董学立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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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另外一个独特的视角,从民法的内在的理念和外在的表达形式入手,认为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内在理念的外在表达形式,用作者的话来说,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理念的外化”。这一本著作同其他人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著作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那就是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就“民法基本原则之本体——构成与关系”,以及“民法基本原则之展开——民法规范及其类型”作出了具体的分析,认为,主体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和权利保护原则,共同构成民法的正面民法基本原则,反映和体现民法是权利无效弘扬的私法理念;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共同构成民法的负面民法基本原则,反映和体现民事是权利适度限制的私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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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董学立,男,1967年4月生,山东东营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讲师(2000年)、副教授(2004年)、教授(2007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导师t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令月刊》(台湾)、《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学论坛》、《现代法学》等法学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论物权变动中的善意、恶意”一文获“2005年度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首届科研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入选《中国法学文档》,“也论交易中的物权归属确定”一文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5部,其中《美国动产担保交易制度研究》一书获“山东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商事组织法》一书入选“二十一世纪法学教材系列”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数项。2005年以博士生联合培养身份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2006年以交流学者身份在美国南德州法学院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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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法典应当确立哪些民法基本原则,即民法基本原则之何以由来,是由民法的理念决定的。《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认为,民法的单一正义理念观,因其失之过于宏大、宽泛,难免对居于民法文本地位的民法基本原则缺乏母体意义。《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确认,民法的理念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理念可以包括:民法的精神理念——私权的无限弘扬和私权的适度限制;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法典化和民法非法典化;民法的全息理念——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民法的适域理念——民法调整私人间法律关系和私公间法律关系;民法的权利分类理念——绝对权和相对权。由此居于母体意义的多元化民法理念所决定,《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认为,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如下六项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是主体平等原则,二是私法自治原则;三是私权保护原则;四是诚实信用原则;五是公序良俗原则;六是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此等六项民法基本原则,对于民法典的编纂而言,恰如一立体几何空间纵向上所必需的三根支柱一般。应对立体几何空间质的规定性,三根支柱是不可以或多也不可以或少的;应对民法典的内在逻辑性、体系性,民法的上述五项理念所衍生的六项民法基本原则,也是不可以或多也不可以或少的——多了会造成诸民法基本原则之间的功能冲突,少了则又不足以构造和支撑这座民法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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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所以,所谓民法的权利理念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系从权利行使之限制立场,依照权利的不同类型,确立其权利行使之限制原则。
    在权利本位与契约自由的近代民法观念之下,权利为个人所专有,权利本身具有不可侵犯性,权利的行使具有不受限制性;在权利社会化与相对化的现代法学思潮下,权利的本质已发生相当变化,权利在保持其法律主体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的同时,权利的社会性与公益性色彩日渐浓重。现代社会通常认为,权利的存在不仅为保障个人利益,其同时也必须以维护社会公益、促进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为目的。为此,各国民法无不做出规制,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在其第一编第八章 权利之行使部分,于第148条将其最初仅规定有“禁止权利滥用”的条款,经修正后,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遵循的事项归纳为以下三项指导原则:禁止违反公益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遵守诚信原则。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案将此三项原则具体化,同时并列规定在第148条,确立权利的公益性、社会性与相对性,提高民法的指导功能与理想层次,纠正权利绝对观念及传统个人主义的偏差。梁慧星教授领导的民法典起草小组提出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在总则部分专设第一章 之“一般规定”,主要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于第6、7、8条相继明文规定了诚信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o[2]这三项民法基本原则设立的目的,同为限制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指导原则,可简称为民事权利限制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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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民法基本原则研究的回顾
一、《民法通则》颁布与民法基本原则研究
二、对民法基本原则的专题性研究
三、未来《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与民法基本原则研究

第一部分 民法基本原则之由来——理念与外化
第一章 民法的理念——从“单一理念到“多元理念”
第一节 民法的理念观
一、理念
二、法律理念
三、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单一理念观
四、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多元论理念观
第二节 民法的精神理念:私权的无限弘扬与私权的适度限制
一、私权的无限弘扬
二、私权的适度限制
第三节 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的法典化与非法典化
一、民法的法典化
二、民法的非法典化
三、民法的解法典化
第四节 民法的适域理念:私人间法关系与私公问法关系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具象法关系和抽象法关系
二、私人间法关系
三、私公间法关系
第五节 民法的元素理念:民事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一、民法即民事法律关系法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六节 民法的权利理念:绝对权与相对权
一、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二、民事权利基本分类的意义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的由来——民法理念的外化
第一节 民法的精神理念与民法基本原则
一、私权的无限弘扬与民法基本原则
二、私权的适度限制与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节 民法的形式理念与民法基本原则
一、民法典与民法基本原则
二、民法典所需要的民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的适域理念与民法基本原则
一、私人问法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
二、私公间法关系与民法基本原则
第四节 民法的元素理念与民法基本原则
……
第二部分 民法基本原则之本体——构成与关系
第三部分 民法基本原则之展开——民法规范及其类型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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