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的专门研究会,于1997年5月由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以及煤炭、电力、石油等部门(国家公司)7家单位的法律部门和研究机构共同发起,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现有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核电、节能等行业大企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能源法研究的学者、有关法律实务机构的律师以及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司局级领导等共计72人担任研究会理事。前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国务院参事、原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徐锭明担任高级顾问,吕振勇、肖乾刚、姜智敏、王永干担任顾问。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下,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遵循“研究、交流、服务”的宗旨,围绕我国能源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建设开展研究,推动能源法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积极参与《能源法》和能源领域单行法律法规的研究起草,取得积极成果。2006—2008年,研究会曾有多位会领导和理事直接参加原国家能源办等部门组织的我国第一部《能源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并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研究会作为主要承担单位完成的《能源法立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获得国家能源局2008—2009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