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少华,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和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时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正司局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煤矿收藏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电气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个体防护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矿业大学和华北科技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德恒律师事务所)顾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级顾问。自1985年以来,石少华在原煤炭工业部、能源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长期从事煤炭、能源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主持建立了我国煤炭工业法律体系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我国第一代政府法制工作者。20多年来,作为主要执笔者和组织领导者,石少华先后执笔起草、组织参与并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公布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石少华还主持领导了《矿山安全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主持领导了《煤炭工业法律体系建设》、《能源法律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等十几个重大法律课题的研究工作。多年来,石少华撰写并已发表了10余部法律专著和近百篇学术论文,达数百万字。撰写并且出版了《能源法规释义》、《煤炭法释要》、《安全生产法条款解析》、《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解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释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读本》和《安全法学》等法律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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