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实意义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含义是由关系经济转变为契约经济,劳动关系也将转变为市场化的契约关系,显而易见,劳动契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契约实质上是劳动关系的集中体现,劳动契约是劳动力交易的载体,同时也是劳动力就业的一种制度,是管理协调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工具,这促使我们把目光投向了劳动契约,试图从劳动契约的视角去探析中国劳动关系的演变。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农村改革与城镇改革并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交织在一起,过去单一的劳动关系现在复杂多变,劳动关系巾的各种矛盾更加集中突出,在此背景下,劳动契约演变的因素是什么?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雇用关系及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劳动关系相比,转型时期中国契约化的劳动关系呈现什么特点?在劳动合同制度下,劳动者、企业、政府三方主体的利益明晰化,三方各处于什么地位,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与责任?在经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三方的权利、义务有什么变化?三方的利益冲突何在?又是凭借什么手段来协调、沟通?与东欧转型国家相比,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初始状态有很大的不同,中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工业化过程的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是农业人口,从自耕状态的农业人口转化为契约型的产业工人,劳动契约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农民工为什么会成为当今社会自由平等就业下的弱势群体?因此研究劳动契约的实施机制、劳动契约实施的外部保证、劳动契约的事后调解机制对于减少劳动契约纠纷、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物质资本契约与人力资本契约的联结,契约的特质对于企业的产出是一个重要的因变量,劳动契约在企业契约巾有什么意义?劳动契约的不同性质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什么意义?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