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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指导案例与审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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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12469
  • 作      者:
    王振民,吴革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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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指导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该参照,从而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提高裁判结果的公信度。
    司法审判
    政策
    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的工作方针、工作重点及一个时期的审判工作方向,是国家政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
    领导讲话
    答记者问
    权威解读相关法律政策
    会议纪要
    记载、传达重要审判工作会议的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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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指导,统一司法标准的六种锄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指导、司;姻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吋应该参照。
    本套丛书是以上述方式为出发点,汇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进舶醋陛案例和相关参考案例,通过对同类案件的集合、整理,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
    丛书体例如下:上篇为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这些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参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下篇为审判依据,收录了包括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軍要的司話审對政策和文件,它们在司法审议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办案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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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签订的《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的合同》及《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虹口区政府未能按期完成拆迁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双方争议的雨水泵站、民防工程应否属于拆迁范围及受约定的完成拆迁时间约束的问题,因雨水泵站系市政设施,有关部门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对雨水泵站的拆除和建造亦作了“先建后拆”的特别约定,因此,雨水泵站的拆除不受14个月拆除时间的限制。现拆除雨水泵站的条件尚未成就,虹口区政府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民防工程属于防空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双方在合同中对民防工程的拆除没有约定,且未向有关部门办理拆除民防工程的审批手续,虹城公司要求虹口区政府拆除该系争的民防工程没有依据。虹口区政府称其已于1997年4月中旬履行完毕拆迁义务,因其未尽通知虹城公司的义务,故将1997年6月16日本案庭审日视作履约日期,虹口区政府应承担延误期间的违约责任。虹城公司据此要求虹口区政府赔偿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的损失,合理合法,应予支持。虹城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虹城公司的其余诉讼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虹口区政府已履行完毕拆迁义务,虹城公司应按约支付委托动迁费用7,170,505美元并按每日3‰c偿付滞纳金。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18日以(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有关上海市吴淞路31街坊B地块的《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的合同》及《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的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2)虹口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虹城公司赔偿金2,645,912.13美元。
    (3)虹口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虹城公司上海市吴淞路31街坊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的损失130,146.91美元。
    (4)虹城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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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篇 指导案例
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谁是真正的被拆迁人
——天津市南华劳保皮件有限公司诉天津市隆庆集团有限公司等拆迁纠纷申诉案
裁判规则: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被拆迁人必须是房屋产权证书标明的所有权人,而非使用权人。房屋的使用权人无权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
补偿合同
委托拆迁合同拆迁范围的界定
——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委托拆迁纠纷上诉案
裁判规则:
民防工程系防空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拆除民防工程必须由用地单位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拆除
动迁补偿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
——上海海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海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农投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拆迁补偿纠纷上诉案
裁判规则:
动迁补偿补充协议属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后签订的协议变更之前签订的协议内容的,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工业企业能否原地回迁
——贵州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印刷厂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上诉案
回迁的原则和目的只要要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要求,不损害国家、社会和回迁的原则和目的只要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要求,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就应当准许回迁
补偿协议的效力问题
——新疆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泉
市铁厂沟村杨生虎等214户村民及铁厂沟镇人民政府等22个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泉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上诉案
裁判规则:
补偿协议对未经其同意的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非补偿协议签订主体的第三人,未经其同意,不受补偿协议约束土地补偿合同的效力问题
——山东省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山东大学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上
诉案
裁判规则:
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后,可以转让如何确定补偿安置协议的违约金
——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村民委员会诉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
……
三、房屋拆迁赔偿纠纷
四、房屋拆迁行政纠纷

下篇 审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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