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26053
  • 作      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收藏
内容介绍
    拆迁是一个牵涉利益广泛、社会矛盾多发的领域,也是事关民生和改革建设的难点问题。原《拆迁条例》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成了社会批评的焦点,更有北大五位学者联名上书,要求废止旧《拆迁条例》。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行,旧《拆迁条例》同时废止,可以算得上是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个意义重大的法律事件。<br>    新条例绝不只是名称上的变化。细细比较新旧条例,两者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在广泛调查研究、吸取多方面意见,尤其是吸取了社会反映强烈的意见,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搬迁问题,作了实质性的改进。例如,新条例明确规定了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有通过诉讼进行救济权利,明确只有补偿到为之后才能强制拆迁,并且政府不能自行强制拆迁,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r>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在于运用。各级政府部门要执行这部新条例,被征收人要根据这部新条例,监督政府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法院也需要理解新条例规定的整个征收补偿制度,依法裁决相关纠纷。因此,对于新条例具体该怎么理解、怎么执行的问题,就具有了极端重要性。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是一本值得大力推荐的参考读物。<br>    这部书吸引人的第一个特点是作者团队。新条例的起草由国务院法制办与住建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单位共同组成工作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大规模、深度调研,并两次进行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这部释义的作者正是法制办和住建部这两个单位的具体参与人员。因此,作者对各个条文的来龙去脉是了然于心的。他们有一手的资料为根据,做出的解释有根有据,全凭证据说话,有一说一,是可信的。这种优势,与市面上出现的其他解释类参考书相比,可谓独一无二。作者的权威性保证了内容的说服力,这一点正是社会上对一部有用的法律释义书最大的期待。<br>    第二个特点,仔细阅读释义的内容可知,它没有回避问题,而是对适用和实践问题作了准确而不含糊的解释。其中包括了个条的制定背景,涉及的争议,解决的办法,相关概念的内涵,操作的程序,新旧条例之间的差异等等,全面而系统。并且,该书的文字明白晓畅,通俗易懂。<br>    第三个特点,这部书的编纂是很用心的,它不只是一部单纯的释义。它同时还是一部实用手册。全书除了新条例条文、释义两个部分外,还专门精挑细选了相关规定和文件,并且这些文件的内容还经过了筛选,尽量控制了篇幅。这样,在附录部分,读者们就能掌握条例的法律根据、操作时涉及的技术标准、采取行政救济时的程序、司法救济的程序。可以说,这部书满足了培训学习的功能,也满足了作为操作手册、维权手册的功能。甚至它还有作为学习研究者的参考资料的价值,因为它还适当附录了立法背景资料。
展开
精彩书摘
    房屋征收补偿是被征收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产生矛盾纠纷的焦点。征收补偿方案对征收补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征收补偿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房屋征收实施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征收补偿方案的科学与否。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合法,即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比如,补偿方式、征收评估、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等。二是合理,即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是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的,征收范围大小合适,补偿标准公正公平,设定的奖励应当科学。三是可行,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因地制宜,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比如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因素。
    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本条未作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情况组织调查,依据调查结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调查一般应当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前进行。调查结果的详细程度对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的可行性有直接影响。
    一、征收补偿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论证
    收到房屋征收部门上报的征收补偿方案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资源保护、文物保护、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本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论证。主要论证内容包括需用地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房屋征收范围是否科学合理,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公平等。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征收补偿方案合理可行。
    三、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明确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征收活动,切实保证在征收、补偿活动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利益,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
    本条例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先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阶段即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本条严格规范政府的征收活动,旨在使被征收人更早地掌握和了解到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地参与房屋征收工作并提出意见,对政府的房屋征收行为进行监督。
    房屋征收工作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也涉及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只有得到被征收人的理解和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此,本条内容旨在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以及被征收人的参与权,以获得被征收人的理解和支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
展开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br>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br>第—章  总则<br>第二章  征收决定<br>第三章  补偿<br>第四章  法律责任<br>第五章  附则<br>附录<br>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br>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br>(2004年3月14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br>02007年3月16_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br>(2004年8月28日)<br>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br>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br>(2007年8月30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2007年10月28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br>(2009年8月27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br>(1989年4月4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br>(2011年2月25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节录)<br>(2011年1月8日)<br>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br>(2007年5月29日)<br>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br>(1999年2月12日)<br>二、有关立法背景资料<br>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说明<br>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br>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吸收采纳情况的说明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