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凤友,男,汉族,山东章丘市人,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刊东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硕士,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历任章丘市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员、副科长、科长、副局长等职务。
国家注册资格:律师、土地估价师、社会工作师、招标师、教授级政王师。社会兼职:山东民商法研究会理事、山东土地学会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国±资源报特约记者、国土资源导报法律顾问。2005年12月至今任山东土地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律咨询中心主任。学术成果:先后在国家大型法学研讨会以及《法学论坛》、《中国国土资源报》及省级报刊发表各种论文50余篇。参与编著号土地案例评析100例》(撰写三例)、《加强宏观调控依法用好土地》(撰写其中13篇)、独立撰写《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房绍坤主编《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纵论》第六章)、(侵权法的定义与适用问题>(田工城、刘保玉主编《民商法评论》第1卷。2008年以来先后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烟台大学巡回作物权法与土地国情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专题学术讲座。《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一书,是笔者从事土地管理王作二十余年,在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结合中探索的集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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