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文勇,1963年生,江西永丰人;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81年6月毕业于江西吉水师范学校,然后任教于永丰县中村中学;1994年考入西北政法大学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1997年6月毕业后就职于江西省证券公司(后更名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并一直兼职从事律师工作,处理过“辽国发”国债回购和国债期货诈骗案和其他一些较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2002年3月进入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工作至今;2005年开始,攻读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博士,2009年6月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与证券法律制度、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核心以上刊物30余篇),与人合著专著一部、参编教材多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8项。获2007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二等奖、2006年度江西省第二届全省法院执行理论与务实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现为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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