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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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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银行风险与规避法律事务应用全书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24806
  • 作      者:
    张金锁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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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银行风险与规避法律实务应用全书》以海量公报案例阐释银行法律风险
    以重要提示和风险规避指引实务操作
    最全面、最实用的银行风险防范法律实务应用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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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金锁,男,1965年生于山西临汾,山西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律硕士。
    现为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西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与证券期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山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2年从事专职律师,长期从事金融法律的实务及理论研究,在不同刊物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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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海量案例:精心选用了332个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所选案例丰富、全面、权威,通过司法判决来指导金融实践。法条链接:根据不同的银行业务精心筛选出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便于读者迅速、直观地查找相应法律规定。
    重要提示:对重要法律术语进行专业阐释,对法律在银行业务中的实际运用和人民法院处理金融纠纷的司法导向予以论述,揭示银行业务操作中的法律风险点。
    风险规避:将风险预防、风险控制及风险补救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融合成风险解决方案,指导读者通过有效的途径、适当的法律程序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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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挂失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挂失一般只限于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书面挂失或者储户暂时不具备办理书面挂失条件的情形,且必须在挂失5天之内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办理口头挂失,不应要求储户提供像书面挂失一样的全部有关情况,其提供的信息只要能够确定存单或存折的唯一性即可。
    口头或函电挂失虽然风险较大,但银行完全可以在五天内储户补办书面挂失手续时,予以严格把关。法律本身为口头挂失制定了补充措施和纠错机制,即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对储户保护的必要性和程序上不同于书面挂失严格要求的特殊性。
    四、关于挂失的代理(代为挂失):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的冲突
    对于代理提前支取和代理挂失并取款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而中国人民银行《对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答复》认为:一、《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该条中“代储户支取”是指储户本人委托他人代为支取存款的行为。代支取人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和储户的居民身份证明、存单向储蓄机构办理支取款项的手续,储蓄机构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储户居民身份证明姓名一致,代支取人与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致后,即可支付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二、取款人没有经过储户本人的委托,假冒储户本人的名义支取存款的,属于冒领行为。若取款人声明其代他人支取,储蓄机构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明姓名一致后,即可支付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
    (一)法条分析
    依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其立法本意或逻辑本应为:在已经确定为合法的代理关系的前提下,代理人还应当向储蓄机构提供身份证明。而不能倒过来,通过代理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来证明代理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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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储蓄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1
第一节 存款法律性质/1
第二节 存款自愿/8
第三节 取款自由/13
第四节 存款有息/19
第五节 为储户保密/26
第六节 账户开立/30
第七节 挂失/39
第八节 存款差错/48
第九节 特别约定/51
第十节 存单纠纷/55
第十一节 网上银行/65
第十二节 对公存款/70
第十三节 服务收费/78
第十四节 资金证明/84
第十五节 先合同义务/92
第十六节 附随义务/95

第二章 银行卡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103
第一节 银行卡申领/104
第二节 银行卡服务/108
第三节 银行卡收费/112
第四节 信用卡消费/115
第五节 银行卡遗失/119
第六节 密码泄漏/123
第七节 透支/128
第八节 自动取款/134
第九节 不良信用记录/141

第三章 支付结算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148
第一节 汇票签发/148
第二节 背书转让/152
第三节 汇票解付/160
第四节 票据抗辩/167
第五节 票据效力/173
第六节 汇票承兑/177
第七节 贴现审查/182
第八节 票据保证/188
第九节 支票付款/192
第十节 票据结算/195
第十一节 公示催告/200
第十二节 除权判决/204

第四章 担保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209
第一节 保证合同的成立/209
第二节 保证合同的效力/219
第三节 保证责任的免除/231
第四节 保证期间/241
第五节 借新还旧/249
第六节 抵押担保/255
第七节 抵押登记/266
第八节 担保审查/276
第九节 抵押权的行使/283
第十节 权利质押/296
第十一节 存单质押/308
……
第五章 贷款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327
第六章 执行与协助执行的法律风险与规避/463
第七章 诉讼程序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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