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共财政概述<br>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突飞猛进,构建了比较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与此相适应,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也被提到13程上来。1994年,项怀诚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公共财政”。1998年年底,中央正式提出以建立公共财政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2006年,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再次指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自此,在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方向日益明显。公共财政体制与原来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财政体制存在很大差别,与旧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政府职能应随之转变。“十五”时期,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具有以下四个鲜明特色:一是财政收人来源趋于健康稳定,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政府间财力分配新机制初步形成;二是财政支出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一些失调的支出关系得到初步调整,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比较集中地投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三是财政管理手段得到创新,建立和健全激励型财政分配新机制,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四是监督评价新机制初步形成,建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推进了法制财政建设的进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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