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的通力协作与努力下,对现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我们为此精心编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系列(第一版)”,将这次的清理成果呈现给广大的读者。
为了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新一轮的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于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并于2010年底基本完成。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8件法律予以废止;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59件法律,141个法律条文予以修改;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7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107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同时,国家各部委也根据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陆续完成了本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相继公布了规章清理的文件。
为了集中展现这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清理成果,我们第一时间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系列(第二版)”,供读者查阅使用。
新版法典系列的主要特点如下:
1.文本权威——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标准文本,废止或者失效的条款均在文本中注明,修改的条款均按照修改决定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方便读者即时掌握法律文件清理的内容。 。
2.内容全面——本系列各分册以各部委业务分工为主线,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以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
3.层级清楚——本系列各分册每个篇章中,按照文件的效力等级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及文件、部门规章及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四个层级。各层级下又细分出法规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及司法文件的细类。同一效力等级的文件按照重要程度、相关性和公布时间进行排列。
4.检索便捷——除了总目录、分目录和页眉等查找方式外,本书还按照部门规章的发文机关和发文令号制作了文号索引,根据文件的首字母拼音顺序制作了拼音索引,方便读者以各种方式查找文件。
本系列致力于为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服务;为法制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学研究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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