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尽可能减少施工费、技术措施费。
4.3.3 材料、设备订货阶段,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价格、性能、质量比较,正确选择供应商。
4.3.4 根据建设单位资金调拨情况,在施工工期允许范围内合理调整工程项目和工作顺序,并协助建设单位避免资金被承包单位挪作他用。
4.3.5 严格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的价款,控制工作量的增加。
4.3.6 严格核实工程量和费用支付签证,并公正地按既定程序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
4.3.7 施工总承包合同投资额(原预算)为万元,实际决算为万元,构成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
4.4 合理建议产生的实际效果情况(应分别说明合理化建议内容、效果、节约资金额等情况)。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主要围绕提高和指导今后监理工作服务的内容,提出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等)。
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细节:监理资料管理细则
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的依据与凭证。
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并指定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具体管理。
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监理资料应满足“整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的要求。
2)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并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编制月报之后,于次月5日前将资料交与资料管理员存放保管。
3)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对各专业的监理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各专业的监理资料,并分类、分专业建立案卷盒,按规定编目、整理,做到存放有序、整齐,如将不同类资料放在同一盒内,应有脊背处标明。
4)对于已归资料员保管的监理资料,如本项目监理部人员需要借用,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其他人员借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办理借用手续,资料员负责收回。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监理资料在移交给公司档案资料部前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
6)监理资料整理合格后,报送公司档案部门办理移交、归档手续。利用计算机进行资料管理的项目监理部须将存有“监理规划”、“监理总结”的软盘一并交与档案资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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