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七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303449
  • 作      者:
    崔敏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收藏
编辑推荐
 
展开
作者简介
 
展开
内容介绍
  《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7卷)》第七卷又与读者见面了。《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7卷)》创办以来,以其内容丰富、格调高雅和理论紧密联系实际而在同类丛书中独树一帜,受到刑事诉讼法学界众多学者和青年学子的喜爱,各方面对它评价颇高。
  《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7卷)》的主要特色是紧密围绕健全诉讼法制和促进司法改革的中心,贴近公安、司法实践,每卷都要收入几篇学界泰斗与著名专家的高论与新作,并刊载足以引为鉴戒的典型案例或重大历史事件,以求与学界进行交流并在实务部门求得共鸣。同时,为青年学子开辟一个发表习作的园地。
  《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7卷)》的宗旨是:以质量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我们坚持这一宗旨,始终不渝。
展开
精彩书评
 
展开
精彩书摘
   在中世纪异端审判中,教会法官、纠问官动用刑讯,目的有二:就被告的命运而言,从神学角度是让被告获得上帝谅解,相应地,从教会、世俗程序法视角则是使被告免受世俗死刑处罚;就教会法官、纠问官的命运而言,则是为了审判者自己灵魂救赎、免受地狱之灾”。①
  由于基督教教义明确要求避免流血,以及避免剥夺他人生命,故宗教裁判官在裁判时,在确认被告人具有异端行为或思想后,必须要努力使其放弃异端思想,皈依罗马天主教会,以使被告人不至于被移交给世俗当局处以火刑。对于那些被诬陷者,自然不用用刑他们就会主动忏悔,而对那些真正持有异端思想的人,往往就需要用刑讯逼迫其放弃。于是,就出现了宗教裁判官为了让异端分子放弃异端思想使其避免火刑而进行的刑讯,这种观点听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实则很有道理。在欧洲,宗教裁判官由资深的神学导师担任,他们是受人尊敬的神职人员而非恶棍流氓。而且宗教裁判所建立的初衷也不是清洗或屠杀异端分子,而是使迷途者返回罗马天主教的怀抱,故而才专门设立了悔罪告白这样的程序,并规定作出悔罪告白与异端彻底决裂者不得被移送世俗当局处以火刑。这些规定和表现绝不仅仅是伪善或形式主义,在其背后隐含着神职人员对自身命运的担忧。因为根据基督教教义,剥夺他人生命者会下地狱,作为一名有忠实信仰的神职人员不可能不对剥夺他人生命带来的对自身的不利后果作出考虑,所以宗教裁判所自己是绝不会判决死刑和执行死刑的,他们会把死刑犯移交给世俗当局处理。但显然这并不能完全消除他们对剥夺他人生命后果的恐惧,因此裁判官们用言辞规劝、恫吓或刑讯手段逼迫被刑讯人作出悔罪告白以避免死刑就不仅仅是一种善良之举或伪善之举,而是一种针对自己死后灵魂归属的保险之举。 
  ……
展开
目录
 【热点聚焦】
如何树立司法权威的几点思考
关于量刑程序改革的几个问题
论诉讼监督与程序公正
“宽严相济”在公安刑事执法中的贯彻落实
【专题研究】
三次大规模逼供信的回顾与反思
欧洲中世纪刑讯考略
美军虐囚事件探析
国际法体系下的酷刑
破解刑讯逼供遏制中的怪圈
遏制刑讯逼供的路径
【争鸣与探讨】
我国刑事一审程序的反思与完善
人权保障与检察制度
论我国量刑改革中刑事判例制度的构建
【史海钩沉】
1952年“司法改革运动”的回顾与反思
司法部党组何以被打成“反党集团”
——半个世纪前一起冤案的回顾与反思
【刑事诉讼制度研究】
试论刑事司法平等
论我国刑事证明模式的运行机理及缺陷分析
【刑事证据理论研究】
证据合法性的证明标准探析
刑事诉讼中的不利推定
【博士生论坛】
刑事诉讼统一证明标准初探
【会议综述】
2010年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年会研讨综述
“坚持文明执法遏制刑讯逼供”学术研讨会综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