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正敏,女,重庆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自重庆一中毕业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先后于2000年7月、2003年7月和2006年7月分别获得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7月进入厦门大学法学院,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强制执行法的教学和科研。曾参与“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我国集团诉讼改革研究”、“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研究”等多项国家社科项目和省部级课题研究,参与编写《美国民事诉讼规则》、《麦考密克论证据》、《外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学著作,在《现代法学》、《法学家》、《人民法院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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