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光,女,北京农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法学专业副教授。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99年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山东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科技大学商业与法律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进入北京农学院,从事宪法学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重点关注反就业歧视以及农民权益保障等问题。从事法学教育工作以来,在《法制日报》、《中外法学》、《法学杂志》、《中国律师》等国家法学类核心期刊以及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并多次获得省市奖励,主要成果有论文“我国授权立法现状之分析”、“论民众参与立法——法的正当性之基础”等;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教材《法理学》(副主编),参加撰写《和谐小康社会建设与政府业绩考核》、《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等著作多部。2006-2009年获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人才强教”项目资助,2005-2008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项目主管,在中国政法大学与荷兰王国国际合作项目“消除中国的就业歧视”中,任项目主管兼主要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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