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0-1991)。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获得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1991)、中国法学会“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等荣誉称号,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95)、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7),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6)。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中国区际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代表性著作有《犯罪主体论》(1989)、《刑法基本问题专题研究》(2005)、《死刑改革探索》(2006)、《犯罪未遂形态研究》(200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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