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浓重的“行政色彩”。政府不仅把握着集团组建的最终审批权,还直接干预传媒集团的构成单位、利益分配和人员配置等具体环节。今天,我国传媒依然有着复杂的行政管理体系:图书、报刊等纸质媒介主要隶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播和影视传媒隶属广电总局,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介则分别隶属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行政配置主导的传媒资源配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传媒以市场为主导进行资源配置的交易成本,能有效控制在传媒市场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舆论风险、意识形态风险和市场的失序与失控。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与完善和传媒产业属性的不断扩大,这一方式已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负外部性特征。
首先,资源的优化配置无法实现。以“集团化”为例:组建传媒集团的目的是通过规模扩张降低平均成本,实现规模效应。但事实却是,我国许多报业、广电传媒集团的组建是行政主导下的合并与划拨,而不是传媒自发的、基于不同媒体优势的资源优化组合。有的集团完成形式上的组建后,内部矛盾重重,媒体间资源、利益难以平衡,组织内部权力分配难以协调,机构设置各自为政。“集”而不“团”、“整”而不“合”的现象普遍存在。传媒集团的组建不仅没有带来市场交易内部化、交易成本降低的预期收益,却面临着因体制建立困难、内部整合困难、机制改革困难等问题造成的运作成本增加,资源效用最大化无从实现。
产业融合为传媒业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资源配置空间,也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优势资源。然而,在现行的资源配置方式下,政府偏好依然是传媒产业宏观管理的基本前提和传媒内部自我管理的重要目标指向。这就决定了传媒产业只能在政策默许的范围内进行有限的资源配置和改革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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