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广东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背景
早在2003年发布的《广东省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广东省就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使广东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文化经济繁荣,科学实力雄厚,拥有先进配套的文化设施、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拔尖的文化人才、一流的文化精品、强大的文化产业、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独具特色的岭南文化、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全国领先、文化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居全国前列。2003年之后,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连续8年居全国第一。从政策层面看,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其地方经济的结构转型、对文化软实力的日益重视和对自身发展定位的思考。近年来,广东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同从中央到地方有关珠三角地区的整体改革发展规划密切相关,它主要源于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此规划纲要出台之后,一系列关于广东省,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未来十几年的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创意产业规划纷纷出台,从而在政策层面上为未来这一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繁荣提供了强大的动力。2009-2010年,广东省提出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使其文化产业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宏观纲领性政策
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了未来十几年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的定位是:坚持高端发展的战略取向,建设自主创新高地,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先进制造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和品牌,发展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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