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清代中国继承了历代王朝的传统,强调礼治天下。清代的礼仪制度不仅在国内推行,而且也推广到了中外交往过程中,形成了清代特有的外交礼仪体系。清代外交礼仪及其变革贯穿整个17世纪上半叶至20世纪初的整个中外关系发展过程,正确把握清代外交礼仪是理解清代中外关系的重要途径。
一、研究框架
清代外交礼仪的发展可依据阶段性发展特征以1840年为界划分为清代前期和晚清两个阶段。
1.清代前期的外交礼仪
清代前期的外交礼仪主要以传统的朝贡和册封礼仪为主,内容包含三方面:
一是对外国贡期、贡道、使团规模、贡物、赏赐、贸易、海上救助和禁止事宜等一般性规定。这些一般性规定确定了清代朝贡制度的框架,体现了古代中国传统外交具有的厚往薄来和古典人道主义精神。
二是外国贡使在华所施行的外交礼仪,包括贡使在地方的礼仪和在京城的礼仪两部分。
在地方上,贡使入境,首先要向中方申请,在边境地区的督抚向朝廷上奏被批准后,外国组织朝贡使团进入中国边境。地方督抚对入境的朝贡使团所携带的国书和贡品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使团的进京日期。贡使从边境前往北京途中,由地方督、抚选派文武官员作长程伴送人员,一路护送贡使到达北京。贡使完成在北京的外交任务后,由原来的伴送官员沿原路返回边境。边境地区的督、抚宴请贡使后,将使团护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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