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不同,其结果都是带来政府中“非功绩制”文官的不断增多。1883年美国文官制度建立以后,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已经逐渐形成非政治化传统,并通过文官制度把‘功绩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30年代初近80%的程度。但30年代的经济大恐慌,实际上再一次冲击了“功绩制”原则。“因为罗斯福总统补充行政职位,不是通过‘功绩制’原则之下‘职位分类’的办法,而是通过个人‘政治庇护制’,任命那些在政治上和思想上追随他的人。”一些学者阐述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罗斯福总统扩大联邦政府的办法,超出了‘政治庇护制’的范围。新政府配备着一群现实主义政客。从其政治观点上来看,他们比从前所有的职业政治家都更具有党派的属性”的观点,便能说明这一特征。正是由于30年代罗斯福总统的“非功绩制”任命,结果出现了40年代大约有40%③的文官不在“功绩制”原则的管辖范围之内的怪异现象。
此外,“新政”时期,罗斯福总统通过改组政府的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对文官事务的政治干预。1883年建立的文官委员会除了负责管理文官事务以外,并不具有管理整个联邦政府人事机构的功能,20世纪初期的几位总统都注意到了这一问题。1910年,塔夫脱就曾向国会提出过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局的建议案,但没有获得通过。1931年,文官委员会在提交给胡佛总统的年度报告中,又曾建议把政府所有的人事机构并入文官系统。胡佛不仅批准了文官委员会的建议,而且还更进一步设想“文官委员会将成为未来联邦人事管理的最高顾问机构,委员会主席将成为这个囊括整个政府人事管理功能机构的领导”。但遗憾的是,胡佛的建议也没有获得国会的通过。“新政”时期,罗斯福总统也极力主张改组联邦政府人事管理机构,但改组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摆脱文官委员会对其在人事管理上的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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