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民投票的定义中应强调其类别,这是由世界各地公民投票实践活动的复杂性所致。同时,也隐含了学界对它进行性质区分的要求,这无疑与法兰西第一帝国、第二帝国时期波拿巴主义的全民投票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就单纯的学理而言,对世界各国所举行的公民投票活动进行分类研究也是十分必要的。有时候某个国家所举行的地方性公民投票的目标与全国性公民投票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在某些情况下,地方性公民投票的议题可以是全国性公民投票无法涉足的领域。比如,在瑞士,只有地方性公民投票才能就财政和行政管理问题举行投票。地方性公民投票是否有着自己独立的目标,这个问题同时也是衡量举行公民投票的政治环境民主与否的一个标准。由此可见,分类研究对于明确界定公民投票的含义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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