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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古英格兰地方自治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5084713
  • 作      者:
    陈日华著
  • 出 版 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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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日华,江苏泰州人,1996年至2006年在天津师范大学历史系读完本科、硕士、博士,师从侯建新教授;2006年8月至2009年3月在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工作;2008年4月起在南京天学历史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师从陈晓律教授;2009年3月起到南京大学历史系工作。主持2008年教育部基金青年项目“15-19世纪英国地方主义研究”、2009年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第46批面上项目、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英国地方自治政府研究”;在《文史哲》、《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等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为欧洲(主要是英国)地方政府、欧洲文明史(主要是中世纪部分)、中西比较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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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西方制度建构与社会发展研究丛书:中古英格兰地方自治研究》是国内第一本研究中世纪英格兰地方自治制度的专著,主要探讨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央王权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
    英国是“地方自治之家”,地方自治制度的历史源于中世纪。与行政学领域的研究不同,《西方制度建构与社会发展研究丛书:中古英格兰地方自治研究》着重于对历史背景与历史事实的阐述,注重政治制度的演变与经济和社会之间的互动。
    作为英国政治制度构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自治制度深刻地影响了英国宪政的发展以及现代化的历程。如何构建良性的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也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考虑的因素,本书的研究或许会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与中国的地方行政改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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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针对森林法以及森林法庭的弊政,民众从以下几个层次对之进行了斗争。
    一是“静悄悄的”侵蚀,即普通民众不断地慢慢地蚕食王室的林地。贝内特指出:“诺曼征服后的几个世纪中,国王在德比郡保留的大片土地,遭到周边居民的不断蚕食,东一块西一块地变成了耕地。”②
    二是依据《森林宪章》等相关法律争取自己的权利。地方民众真正地依据法律来免除森林法侵扰的契机是1215年的《大宪章》。《大宪章》第44条款规定:“对于居住于森林之外之人,嗣后不得以普通传票至森林法官前,唯其人为森林事件之被控告或为因森林事件被控告者之保人时,不在此限。”③应当指出的是1215年的《大宪章》主要解决的是郡守的问题,而不是森林法的问题。因此研究者不能仅认为《大宪章》是解决森林法的一个实际行动,我们更应该把此作为一种象征,表明地方民众有了相应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森林法问题。
    1217年《大宪章》再次确认,王室森林问题被单独列出来,并形成《森林宪章》。此后1225年、1297年的《大宪章》再确认令中也都附有《森林宪章》。1217年《森林宪章》的主要内容是:调查自亨利二世以来建立的王室林区,除了在他自己的自营地上建立的王室林区,其余的应免除森林法的管辖;如果发生侵犯别人或者共有的林地,应该归还原主;每个自由人都可以在自己的森林中放牧或者牧猪,为此他可以赶牲畜经过王室自营地的林区;在王室林区内拥有合法林地的民众可以自己垦荒种植;王室森林区域以外的居民不受森林法庭的管辖,禁止森林官员勒索地方民众的财物;以后任何人不再因为违反森林法被处以死刑或处以肉刑,而应处以罚金;每个自由人在自己的林地或者土地上都可以建磨坊、挖鱼池、修水坝以及耕种——只要其行为不伤害邻居;自由人在自己林地发现的动物归自己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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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写作的缘起
第二节 学术史的回顾
一、国外的研究状况
二、国内的研究状况
三、简短的小结
第三节 本书的基本框架与写作思路
一、本书的基本框架
二、地方自治的概念问题
三、本文的写作方法
四、史料的问题

第二章 普通法传统的主体参与性
第一节 普通法的历史渊源
第二节 普通法的形成过程
第三节 普通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普通法传统与地方自治的形成

第三章 王权的有限性
第一节 没有常备军的国度
一、贵族及其率领的骑士军队
二、雇佣军——王权军事的补充
三、民团与海军——保家卫国的重要力量
四、国王私人武装——亲兵卫队
五、没有常备军的国度——从中世纪到近代早期
第二节 国王财政自理原则
一、王室收入
二、议会授权税收
三、议会对王室财政的限制

第四章 村庄共同体的自治因素
第一节 地方行政的基本框架
第二节 村庄、庄园与教区关系辨析
第三节 乡村共同体的管理者
第四节 乡村社会的治理
一、管理机制
二、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
三、政治生活的自治
四、基层的公共安全与司法事务的民众参与
五、村庄共同体反对外来干涉
第五节 简短的小结

第五章 基于特许权的自治城市
第一节 国内城市史的研究视角
第二节 中世纪城市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城市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其职能
第四节 特许状——城市自治的权力来源
第五节 城市的管理
一、国王(领主)对城市的权力
二、行政自治
三、司法自治
四、财政自治
五、经济与社会生活
第六节 本章的小结

第六章 中古“郡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节 郡与百户区的起源
第二节 郡政府管理机制:从郡法庭到四季法庭
第三节 郡、百户区的官员
第四节 乡绅与郡社会的形成
第五节 地方社会的运作与自治
一、政治生活的自治
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第七章 中古地方自治的影响
第一节 村庄、市镇与郡:一个范式下的不同层次
第二节 英国地方主义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 中古地方自治对近代英国社会的影响
第四节 新英格兰的形成
参考文献
一、基本史料
二、工具书
三、专著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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