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器主当从李学勤、李家浩等先生之说,以秦惠文王为是。首先,从铭文自称“曾孙”、“小子”、“毓子”以及所述祭祀对象、祭品等级来分析,驷的身份为秦国国君无疑①,绝不可能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其次,依照先秦名字制度,祷告者或作器者一般自称其名不称字,“驷”既为祭祷华山神时的自称,把它视为围君之名更加合理。《尚书·金滕》:“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在为武王禳疾而祭先王时,周公自称“旦”。周厉王在自作的胡钟、胡簋里亦均自称其名。这都说明,“驷”只可能是名,不可能如王辉先生推测的是字。而文献中战国中后期秦国国君名 .“驷”者,最可能是字形与它相近的“驷”,即秦惠文王。李学勤先生、李家浩先生均认为文献中的“驷”为“驷”之讹字,这个推测应该是很有说服力的。曾宪通先生的观点认为,“驷”和“子楚”是一名一字的关系,他就是文献中那位初名异人,后改名楚(或作子楚)的秦庄襄王②。这里即便曾先生能说明“驷”和“楚”有语义上的关联(事实上其相关解释还比较勉强),也只能证明“驷”可能是他的字。但就如上文指出的,“驷”在这里只能是国君之名,所以曾先生也只好推测,“‘驷’是名而‘子楚’是字”,并没有举出任何文献上的根据。正如李家浩先生指出的,此说“证据不足”。
诸家讨论中对器主身份究竟是战国中后期哪位秦国国君的分歧,很大原因是基于对“周世既没,典法散亡”一句的不同理解造成的。李零和曾宪通先生等认为,“周世既没”意即周朝完全灭亡,说明玉版的上限应该在昭襄王五十一年(公元前256年秦灭西周)或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秦灭东周)。而李家浩先生则认为,古人心目中周亡的标志并非东西周灭于秦,而应当是就公元前367年周分为东西周两个小国而言的。李学勤先生把“周世既没”解释为周的王数已尽,因为《左传》宣公三年记王孙满曾云,成王“一世三十”,从周成王到与秦惠 文王并时的周显王已超过三十世,所以秦惠文王会说“周世既没”。
关于“周世既没”的含义,我们认为李家浩先生的解释尚有可商。李先生曾举《吕氏春秋·先识》和《韩非子·说疑》的记载证明 战国时人认为周代灭亡的标志是周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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