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者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在公共服务方面实行平均化,而是在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方面有统一的制度安排,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质上是人的权利均等化,在基本生存权、基本受教育权、基本就业权、基本居住权和基本健康权方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研究现状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已经引起各界高度重视,现有研究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启示,但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或研究不够深入。如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发掘不够,缺乏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系统的理论分析,现有的研究对当前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现状的原因分析缺乏系统性等。基于此,《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围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理论问题,借鉴福利经济学、公平公正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原理,采用演绎与归纳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等方法,从多角度分析城乡基础教育、基础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差异的非均等现状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产生的效应。从收集的大量资料中,选择重庆作为典型的样本进行研究。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的原因及发达国家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和路径选择,为探索我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针对性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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