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观现代性的来时之路,是一个充满悖论而又曲折生成的过程,具有深刻的自反性特征:一方面,现代性挺立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另一方面人从自然的看护者变为掠夺者,陷入人类中心主义困境;一方面由技术理性所主导的现代科技革命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与文明,给予现代生活以充分的物质与安全保障,但另一方面人们却又“生活在现代文明的火山口”,技术的风险逐渐凸显并日益挑战生存基底与社会安全,甚至可能带来人类自身的毁灭性灾难;一方面现代性制度所构架的科层制、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催生了前现代社会所无法想象的民主、进步与发展,但另一方面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对立、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阶层的分化与矛盾,以及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等,都是现代性自身的产物。简言之,现代性在塑造文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培育了反对自身、抗拒自身甚至解构自身的风险性力量,风险社会不是远离于现代性之外的社会事实,而正是现代性筹划所未曾预测到的“意外后果”,或是现代性的增量结果。但是,风险社会与社会风险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差异。在当代西方社会学视野里,严格的风险概念应该是自启蒙以来发源于地理大发现和早期资本主义的航海贸易之中,而后经过重商资本主义、海运保险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建立而逐渐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成为关键词,“切尔诺贝利事件”则真正将风险标示为社会生活的普遍特征。但在一般性意义上而言,只要人类进行生存实践活动就必定存在着风险,只要社会发展还处于未完结的生成过程之中,社会风险就是一个贯穿始终且相伴相随的普遍性概念。简言之,社会发展绝不是一种静态的、决定论的和直线式的进程,而是在风险与和谐、危机与平衡的纵横交错中不断朝向和谐状态的过程。宽泛意义上,社会风险是一个内涵远比风险社会丰富得多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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