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计划加起来,总共为480万家庭提供了租金补贴。而在美国低收入租户中,有将近490万家庭没有获得任何住房补贴,仍处于“最严重情况”的住房需求(类似于加拿大的实质性住房需求)状态。这些没有获得补贴的家庭中,租金支出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如果存在开放的优惠券计划或住房补贴计划的话,这些家庭都可能参与其中。
尽管在租金补贴计划中对收入的限制较为宽泛,为本地区中位收入的80%,但是使用优惠券家庭中,有2/3家庭的收入低于该地区中位收入的30%,几乎处在美国贫困线水平。
与加拿大的同类计划相比,在美国参与该计划障碍较大。这些障碍贯穿在包括需要首先进入等候名单、通过基本的收入验证、寻找住所以及搬迁到通过住房质量勘查的住房等每个环节。
住房选择优惠券计划为每个受资助家庭提供了较高的平均补贴额。每年每个家庭的补贴额为7000美元(平均每月583美元)。优惠券是大多数受补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主要部分。比较而言,美国三口之家的贫困线收入为16000美元/年。自该计划实施以来,补贴的规模相对于美国人收入和住房支出是较大的,所确定的补贴标准总是略低于当地的中位租金,而且该计划主要服务于贫困家庭。虽然有过降低补贴标准,将项目预算扩大到更多家庭的提议,但实施起来却相当困难。
优惠券受惠家庭可能曾身处困境(与贫困、以往曾居住在公共住房或是曾有过无家可归的历史等相关),这种情况限制了愿意将其待租房屋提供给这些优惠券使用者居住的房东的数量。这种情况反过来,迫使该计划的管理者提高补贴标准以及支付给房东的实际租金。另外,所要求的住房质量标准,虽然不是特别高,但却淘汰了许多可用于该计划的低租金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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