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18的具体数据比较分析显示,已婚公务员在工作满意程度、生活满意程度、工作参与三方面要明显高于未婚公务员,而离婚或丧偶的公务员对工作满意程度和工作参与的评价是最高的,这可能是人生经历更丰富的缘故,影响他们评价。
而在薪资福利上,未婚公务员满意度高于已婚公务员,离婚或丧偶的公务员最低。这一结论很有意思,人们一般会认为,已工作的未婚员工,结婚成家可能是比较急迫的问题,而北京市的房价比较高,结婚成本是比较高的,在可预见的将来他们开支应该很大,他们对薪资福利的满意状况应该低一些。当然,从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解释,那就是未婚的公务员,因为未成家,家庭开支会相对少一些,而已婚的公务员家庭开支会大一些,而离婚或丧偶的公务员,可能要一个人独立支撑家庭开支,这是其对薪资福利的评价最低的合理解释。
六、行政级别
不同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工作性质、责任大小、工资及其他待遇是不一样的。因为样本中没有涉及省部级等公务员,这里比较分析将行政级别分为无级别、副科及以下、科级、副处级、处级及以上进行分析。表5-19不同行政级别公务员工作生活质量各项指标方差分析显示,不同行政级别公务员工作生活质量具体指标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工作参与、工作回报意度两个方面,在工作满意程度、工作压力、薪资福利方面接近显著差异水平,在其他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
表5-19数据显示,就工作满意程度而言,副处级公务员评价得分最高,说明副处级公务员工作满意程度最高。副处级以下的公务员呈现级别越低对工作满意程度越低的趋势;从副处级到处级以上公务员,对工作满意程度呈现突然下降的趋势;从无级别到副处级,级别逐渐上升,公务员的薪资、权力等方面也同样呈现增加的趋势,因此公务员对工作的满意程度逐渐增加,这是很正常也符合人们的普遍认识的.而处级及以上公务员的评价忽然降低,可能是因为处级公务员一般是一个部门或处室的负责人,责任更大,同时因为级别更高,可能期望水平也更高,因而导致了处级及以上公务员的评价较低。对生活的满意程度也呈现同样的趋势。
就工作参与而言,无级别公务员的评价最低,处级及以上公务员最高,呈现明显的级别越高对工作参与评价越高。这是因为级别越高,权力也越大,决策权、工作中的“话语权”也越大,有的甚至需要主持工作,必然要求级别越高的公务员积极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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