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一院制”的新构想提出,在统一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也即根本的一院制之下,必须设置一个致力于表达公意的代议机构承担立法功能,设置一个致力于表达众意的代议机构承担审议功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着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公意代议机构(现人大常委会)以公意为原则提出立法草案,众意代议机构(现人民政协)则从众意出发,也即从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等方面的自身利益出发通过平等协商机制,民主审议立法法案,行使参政审议权。
建构和完善多元利益表达的民权参与层面、二元公共政策竞争组阁的治权竞争层面和一元公意价值整合的政权共识层面等三大政治功能层级,实现“自由市场力量一公民社会力量一宪政国家力量”的多元共治,将是宪政社会主义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在坚持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前提下,必须全面改革执政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使其在宪政体制下合理分权、适度放权。
在政权共识层面,共产党应当做为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先进制度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公意型政党赢得基于价值整合与宪政保障功能的合法性,从而保证自身能够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即我们所说的公意代议机构,主要行使立法权)赢得多数席位,实现“执政权为民所赋”,并在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及宪政制度的规制下切实做到“权为民而用”①。执政党负责提出国家的大政方针与战略方向,提出立法建议,并通过宪政程序将执政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自觉维护宪治秩序,保持政局稳定,维持国家战略共识,使其执政党权与人民主权在宪政体制中获得程序性统一。共产党的执政权、领导权边界及其内容必须有明确的宪法性法律制度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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