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是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就坚持一个中国原则问题达成共识8周年。记者走访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有关人士,这位人士向我们讲述了当年两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识的情况。
海协有关人士回忆说,90年代初,海峡两岸开始事务性接触商谈后,国务院台办和海协基于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内部事务的客观现实,提出在商谈或协议中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1992年8月1日,台湾当局的“国家统一委员会”就海基会与海协商谈事务性协议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问题作出“结论”,内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台湾当局“已制订国统纲领,开展统一步伐”。这份“结论”表明,台湾当局虽然鼓吹“两岸分裂分治”、“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但也明确表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而且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承认要追求和平统一。
8月27日,海协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这份“结论”确认“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明确这一点,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时,针对台“国统会”的“结论”中祖国大陆方面不同意的内容,海协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