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5中的数据非常清晰地反映了:对自我社会地位的重视程度与个体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程度间的正相关性变量关系。这里将主动积极参加与有时间就参加都视为积极态度,虽然有程度差别。
与之关联的是,重视社会地位的人,既看重社会经济发展,又重视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比如,对“政治民主并不重要,只要能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就行了”这一观点,“很重视”社会地位的群体明确表示不同意的超过50%,而对社会地位表示“无所谓,有钱就行”的群体选择“不同意”的比例只有17.0%。那么,是否可以由此推论,重视自我社会地位的群体与不重视自我社会地位的群体会存在公平感的差异?因为有的学者撰文指出:对社会地位期望很高的人,容易产生不公平感。笔者必须指出,该学者的概念非常含糊。这个不公平感是指自身感受的不公平?还是对社会分配安排觉得不公平?这不能同日而语。以笔者对周围朋友的了解及自己的观点,无论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对自身当前的收入和社会地位,有着相当的自我公平感,但放眼整个社会的贫富悬殊程度,又有着强烈的不公平感。所以,人们的社会公平感,存在对社会、群体、个体的不同理解。在我们的调查中也证实了这点。无论对收入是满意还是不满意的,无论是重视自我社会地位还是不重视的,比较效率而言,都更看重公平。
对自身社会地位的重视程度对政治关注倾向有影响,但影响不大。
有学者认为,更重视自身社会地位和声望的人,更容易对社会的不公正在心理上“放大”;也有学者认为,对自身收入分配不满的人,对腐败现象更加痛恨。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这种因果变量关系并不明显。比如,在最关注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中,有一个选项是“遏制权力腐败制度”,不论对收入满意度不同的群体,还是对社会地位重视程度不同的群体,该选项的比例都非常接近,差别很小,更不存在规律性的变化线状,但这并不等于对于腐败程度的评估没有差别。在回答“您认为我国腐败现象严重吗?”这一问题中,认为贡献大过收入的群体选择“很严重”的比例稍高几个百分点,总体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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