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益集团内涵的认识,从其产生开始,不同的学者就进行了不同的阐述。而且,从目前西方学者的观点来看,对于利益集团的称呼各不相同,有的称“派别”;有的称“压力集团”;也有的称“院外集团”;有的称“利益集团”等。称谓的不同,反映了学者们不同的研究取向。压力集团这个概念突出了利益团体实现利益要求的方式及与政府的利益对立关系,而且由于压力施加常常和不正当手段联系在一起,因而压力集团一词含有贬义色彩。正如日本学者迁中丰所说,“压力和压力集团这两个词,使用时常含有很强的政治含义。换言之,其中含有一种从旁干涉正当而合理的决定的意义。”①
院外集团这个概念得名于利益集团游说活动的代理人不能进入国会两院的会议厅,只能在议院外的走廊或休息室与议员进行接触、施加影响和讨价还价,故称为院外活动。由于这个概念只强调了早期利益集团对议会的游说活动的特定方式和特定对象,而没有说明利益集团本身的情况,所以概念的外延较小。
“利益集团”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政治学家提出的概念,它是个中性词,其内涵和外延都能恰当地反映利益集团的影响方式和对象,因而“利益集团”的称谓被大多数学者和公众所接受。②目前西方学者有关利益集团的定义有上百种之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定义:
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著名政治活动家、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是美国关于集团问题的第一个重要理论家和研究利益集团问题的创始者。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第一次把利益集团的最初形式统称为派别,并在给派别下定义的同时强调了它的重要性。他认为利益集团是自私的,不能被消灭和废除的,而且在实际生活中是相互竞争和制约的,以此达到控制政府和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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