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人权取得的所有成就,归根结底是党领导的结果。坚定不移在党的领导下发展人权事业,是时代、历史和人民的自觉选择。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的不二法则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的过程,始终贯穿着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规律,产生出了许多适合中国实际的新的人权思想。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面对特殊国情,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了近代以来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①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艰苦探索,为尊重和保障人权铺筑了社会主义道路。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做了全新的阐释,使马克思主义人权的内容有了更新的内涵。邓小平将社会主义人权问题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思考联系起来,始终把解决人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放在人权建设的首位,在解决人民温饱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人的发展。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面对国内外复杂的人权斗争,针对西方所提出的“普遍人权”的理论,系统阐述了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以及人权普遍性原则要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对中国来说,确保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也是最大的人权保障。
进入21世纪以来,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也是新一代领导集体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号召全国人民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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