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论在根本上不是要将个人置于抽象个体之上的形而上理论,更不是关于“抽象个体”的荒唐理论。它也不像柯尔克及其他保守人士所指责的那样,对传统妄加抵制。其实,它是一种随着无限政府的权力扩张而出现的政治理论,自由意志论兼收了两种理论的优点:一种理论是关于道德和政治起源以及义务界限的规范性理论,另一种理论是用以阐释秩序起源的实证性理论。每个人都有权获得自由,而自由人可自发形成秩序,无须在其上构建一个辖制机构。
迪奥尼曾对自由意志论做过十分无理的描述:“个人从一出生就在各方面都已成熟,从而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该如何看待这种说法呢?自由意志论者意识到成人与小孩子之间有差异,也意识到正常成年人与精神病人、心理障碍者以及智障人士之间也有差异。孩子和不正常的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因为他们不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但没有明显理由可以认定,一些正常成年人有权为另一些正常成年人做选择,而这种论调却被左右两派中持有家长主义的人士所追捧。自由意志论者坚持认为在正常的成年人中,谁也没有权利为其他正常成年人做选择,除非遇到非常情况。比如,当一个人发现另一个人昏迷后,进行医救或叫来救护车。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