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译丛:政治自由主义(增订版)》继续并修正了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正义理论,从根本上改变了对它的哲学阐释。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假定在“秩序良好的社会”里,存在着相对稳定和同质的基本道德信念。然而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互不相容的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多元共存,且自由制度本身强化并鼓励着学说的多元化。那么,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如何能既保有各自的世界观,又拥有稳定而公正的社会生活呢?罗尔斯的回答基于对“秩序良好社会”的重新定义:这样的社会不再统一于基本道德信念,而是统一于政治正义概念。如今,“作为公平的正义”就是这样的概念,它是各种主要的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之间重叠共识的焦点。罗尔斯相信,这种共识体现了宪法民主政体下最可能达到的社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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