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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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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卢梭谈平等与民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0850007
  • 作      者:
    卢梭著
  • 出 版 社 :
    中国工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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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在旧制度的无光黑暗中,“自由、平等、博爱、主权在民”犹如一盏醒世明灯从法国升起,“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偶像”以“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吹响战斗的号角。
    我们要避免我们的义务与我们的利益发生冲突,避免从别人的空难中企望自己的幸福。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在人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是劳动训练。
    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正常的人的生活。
    我深信只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
    装饰对于德行也同样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和生气。
    向他的头脑中灌输真理,只是为了保证他不在心中装填谬误。
    在我们中间,谁最能容忍生活中的幸福和忧患,我认为就是受了最好教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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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他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卢梭的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漪丝》《植物学通信》等。
    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的卓越代表。他是最早攻击私人财产制度的现代作家之一,是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始祖之一。同时,他质疑多数人的意愿是否一定正确。他指出,政府应该排除多数人意愿的影响,捍卫自由、平等和公正。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政府不应该是保护少数人的财富和权利,而应该着眼于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平等。任何形式的政府,如果没有对每一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负责,那它就破坏了作为政治职权根本的社会契约。在旧制度的无光黑暗中,"自由、平等、博爱、主权在民"犹如一盏醒世明灯从法国升起,"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偶像"以"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吹响战斗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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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卢梭谈平等与民主》收集了叔本华、弗洛伊德以及笛卡儿等外国哲学大师,原作中对人生的精辟见解,基本表明了对人生哲学的主要思想和看法,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哲学和人生的关系,以及人生哲学对我们一生的重要意义,使我们能更清晰地看待人生、更明确自己的人生态度,最终走向人生成功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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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社会契约论
    我想就人性所然、法律所能研究,在国家社会秩序方面,究竟能否定立些公正确定的政治原则。在这项研究里,我将始终力求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起来,以便正义与功利不相分离。
    我从事这项工作前,并未证明本问题的重要。有人或将问我纵论政治,自身是个国君呢,还是个立法者呢?我答,我两种都不是,且唯其不是,我才这样做。倘使我是个国君或立法者的话,我将不会浪费时间谈论所要做的;我将照行,否则沉默。
    我既生而为一自由国家指瑞士日内瓦共和国。的国民,为主权者之一分子,我觉得,无论我的言论对于公众事务的影响是怎样微弱,但我对之既有投票的权利,便有研究的义务。我很快乐,当我省察各种政体时,总会在我的探究中,发现热爱我国的政体的理由。
    1.人,生而自由
    人是生而自由的据英译者Cole氏的绪言上说:“人是生而自由的”(Man is born free)一语即是说:“人是为自由而生的”(Man is born for freedom)。,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怎么会变得这样呢?我不知道。什么能使之合法呢?这问题,我想我能回答。如果只从强力及其效果而论,我应当说:“人民被迫而服从,并服从着,那也好;如果一旦能够
    摆脱那束缚,且实行摆脱,那就更好;因为人民凭被夺去自由权时所凭的同样权利而重得自由,则人民回复自由是合法的,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是不合法的。”但社会秩序是个神圣的权利,而这神圣的权利又为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可是这权利并非来自自然的,所以必然是根据契约的。问题在于要知道那些契约是什么。我在讨论前一问题之前,须先将这后一问题解答。
    2.最强者的权利
    最强者绝不能强到永远做王,除非他把他的强力(force,power)变为权利(droit,right),服从变为义务。故“最强者的权利”(简称为“强者权”)一词,表面虽含着讽刺的意思,然而实际上是被当作根本的原则定下来的。但是人们对于该词就永远不加以解释吗?强力便是实力,我看不出它能有什么道德上的效果。服从强力是件出于不得已的行为,却不是出于意志的行为——至少亦不过是委曲求全的行为而已,它依什么意义能成为义务呢?
    让我们暂时假定确有所谓“最强者的权利”。但我仍要说,结果亦不过是些不可解的无意义的东西罢了,因为,如果强力能生权利,则结果随原因而变,苟有更大的强力,便又可夺取其权利了。人们一到可不服从而无伤时,便可合法地不服从了。既然最强者永远有权利,则人的行为只求为最强者便行了。但因强力终止而消失的权利又是一种什么权利呢?如果我们只有因受强力而服从的必要,那便没有依义务而服从的必要了。如果我们不再被迫而服从,那便不再有服从的义务了。所以,我们看出“权利”一词,对于强力无所增益;在这里,它是毫无意义的。
    服从权力。如果这话是说服从强力向强力屈服,那么这个教训虽是很好的,但亦是多余的;我可以说,话是永远不致被违反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上帝,我承认,但一切疾病也是来自上帝,难道因此就不许我们请医生吗?如果我在山林深处突遇强盗,我是否不仅要在被迫时交出我的钱袋,而且当我可以把它隐藏起来时,也要凭道德良心交出我的钱袋呢?他手里拿的手枪分明也是个权力呀。
    让我们承认:强力不能产生权利,我们所不得不服从的是合法的权力。这样,我原来的问题又重现了。
    3.最初的约定
    即使我把我上面所驳斥的说法都加以承认,然而赞成专制的人仍不能稍有所得。制服众人和管治社会是大有分别的。即使散漫的人民逐一被个人制服,无论被制服的人数怎么多,我以为那仍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而绝不是人民和统治者的关系。那只是聚集,而不是结合,因为既没有公共的产业,也没有政治的机构。这样的个人,即使他把半个世界的人都降为奴隶,亦仍是个人;他的利害和别人的利害分离,始终只是纯粹个人的利害而已。如果他死掉了,他留下的王国仍然是散漫的,没有连贯性的,正如橡树被火烧掉了,只化为一堆灰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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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卢梭这个人
一、社会契约论
1.人,生而自由
2.最强者的权利
3.最初的约定
4.社会契约
5.财产权
6.公共的意志
7.生死权
8.法律
9.公共意志不可摧毁

二、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1.关于人的知识
2.两种不平等
3.自然状态中的人
4.形而上的人
5.语言
6.道德的人
7.恋爱
8.围起自己的土地
9.人类的新情况
10.真正的契约
11.名望与权威
12.不平等的顶点

三、忏悔者的遐想
1.我在世间孑然一身
2.扯谎者的良知
3.幸福的境界
4.善行的视点
5.晚年反思

四、书信集
1.论真理
2.论宗教与信仰
3.生活的哲学

五、名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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