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防止滥权也会造成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政治僵局。我们可以美国总统制下三权分立制度为例,来说明政治僵局的问题。
在美式制度下,作为国家元首及最高行政首长的总统是由老百姓投票选出的。(基本上,这是间接选举,老百姓先投票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所组成之选举人团选出总统。)同样,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也是由老百姓投票选出的。(参议员代表州,每州两名,共100名,每两年改选其中三分之一;众议员代表人口,依人口数决定各州应选名额,现有435名,任期两年。目前,参、众两院议员的选举均为直接选举,由老百姓直接投票选出。)如此做的目的,就在保证权力分立的原则得以贯彻,再用麦迪逊的话来说:
为了替政府中不同权力之分立奠立适宜之基础……每一部门应有其自己的意志;因此,其组成之原则为每一部门之成员,对其他部门成员之晋用,作用愈小愈好。设若此原则被严格遵循,则最高行政、立法、司法人员之任用,就必须全部源之于同一权威来源,即人民,并且,其任用之管道,彼此之间,应毫无瓜葛。这也就是说,老百姓一方面投票选出总统,一方面投票选出国会议员,可以保证行政与立法两权的分立,才能真正有效地防止滥权。
不过,如此做的结果,很可能造成总统籍属某一政党,而国会却由另一政党控制的局面;如果双方僵持不下,就会造成政治僵局,很多政事便很可能做不下去,这对社会来讲不是很好的事。观察美国的历史,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这种僵局不仅出现于行政与立法部门间,也常见之于司法与前述两部门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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