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政名著精要(第2辑)》以商务印书馆汉译名著为蓝本,遴选了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哈林顿的《大洋国》、洛克的《论宗教宽容》、卢梭的《爱弥尔?论教育》、勒鲁的《论平等》、德萨米的《公有法典》、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王》、梅因的《古代法》、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和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性质》共10部法学、政治学经典著作合编为《西方法政名著精要》(第二辑),作为已出版的《西方法学名著精要》(第一辑)的延续。每本书的解读包括三个部分:作者简介,著作导读,原著精要。《西方法政名著精要(第2辑)》的追求旨趣在于,将西方法学、政治学经典原著通俗化,又确保其符合原著的精神原意,使其简洁化却又保留其思想体系、思维逻辑的本色,力图使有一定知识和文化的人都能读懂这些经典著作,把握其精神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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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基雅维里
一个共和国的自由存在于法律的王国之中,缺乏法律便会使它遭受暴君的恶政。
——詹姆士·哈林顿
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约翰·洛克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勒鲁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让·雅克·卢梭
哲学产生了诡辩家,雄辩术产生出了唱高调的演说学;民主政体则产生了野心勃勃的盅惑人心者。
——泰·德萨米
最专制的政府也能够与某些最民主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乃至压迫人还要摆出若无其事的可笑样子。
——托克维尔
在法典时代开始后,静止的社会和进步的社会之间的区分已暴露出来。
——亨利·詹姆斯·萨姆那·梅因
社会是为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存在的,但社会成员的存在绝不是为了社会的利益。
——赫伯特·斯宾塞
最经常与争议相连的也不是法律而是事实。
——本杰明·N·卡多佐